失业金终身不领是否会作废
1、不会过期作废,只是在一些省市,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没有办理的,视同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时,才可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延伸阅读
失业证丢了怎么补办
补办失业证需要:劳动者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证件照一张。【法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金会影响下一份工作吗
领取失业金对下一次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因为非个人原因失业之后,领取失业金是你的合法权利。在下一次工作入职之前,新单位的劳资员会来社保局办增员手续,这个时候会把失业金停掉。
扬州失业金领取流程领取条件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程序:
1、失业职工本人携所需材料于周一至周五至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职工于次月15日至16日,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金通知单》、个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银行存折。未按时领取存折的,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领取。
3、失业职工应在终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