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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的签发人是谁

商业汇票的签发人即出票人,出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付款人。

商业汇票是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

商业汇票的签发人是谁

延伸阅读

模拟城市4如何发展商业

方法如下:

1、设置5、6个卫星城市,分别用作工业、商业、高科技行业;

2、与主城相连通,增加人口的需求量;

3、规划交通,合理规划单航线;

4、规划地铁,缓解交通拥挤的问题;

5、发展教育和医疗,刺激人口的增加。

商业汇票有金额起点多少

商业汇票没有金额起点,也没有最高限额。我国票据法规《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均没有商业汇票最低金额的规定。

商业汇票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宁波市商业中心的发展趋向

已经建设成的有天一广场(东门口) 万达广场(四明中路) 在建的商业广场有:联盛,万达旁边;世纪东方,第六医院对面;凯德,大庆南路。江北区环北以内应该会形成一个商业中心,老江东世纪大道内应该也会有个商业中心,东部新城是宁波中提升的核心应该也会有个商业中心,海曙区的天一广场短期内还是宁波最重要的商业地区,鄞州区经过前几年的开发是目前宁波市高级商业楼盘最多的地区,交通发达,但基础配套设施不全,还未形成商业氛围。宁波现在的商业活动仍主要集中在老三区,但未来商业会向南部鄞州和东部新城转移,而老三区会朝文化旅游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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