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2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北京房产证丢失的补办流程介绍)

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产证丢失后补办的流程如下:

1、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交遗失补办书面申请,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登报声明满30日没有异议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5、十日后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北京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 提供户口簿; 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 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然后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文章分类
百科问答
版权声明:本站是系统测试站点,无实际运营。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XXXXX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