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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验中学

航空实验班招生章程

河南省实验中学简介

河南省实验中学创建于1957年。60多年来,学校坚持党河南考生服务平台登录的教育方针,着眼培育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了以中科院院士、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为代表的大批优秀学子。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教育名片”“河南省素质教育典范学校”“河南省首批多样化办学示范学校”等称号。

近年来,学校秉承“异想天开,脚踏实地”的校训,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长远发展,倾力打造多元化育人途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河南考生服务平台登录

2015年3月,学校被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确定为首批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航空实验班实行单独编班,位于校园本部小北院内,环境优美,书香扑鼻。学校按照造就******“四有”革命军人的要求,对航空实验班学生提出了“政治素养高、学业水平高、身体素质高”的“三高”培养目标。学校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空军派驻校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和训练。航空实验班教育教学管理和本部平行班级保持一致,课程按照国家课程规定要求统一开设,教育教学活动按照中学传统统一开展。利用周日下午或个别节假日时间,由空军组织航空实验班学生开展丰富的航空特色教育活动,学习空军文化知识,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为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航空实验班组织了航模社团、文艺社团、棋牌社团、书法社团、英语角等各类社团活动。

“军地教育结硕果,最美天团鹤冲天!”河南省实验中学航空实验班全体师生脚踏实地,拼搏进取,不负重托。2018年,航空实验班首届毕业生有41名同学被空军航空大学录取为飞行学员,两名学生获得清华大学和空军航空大学双学籍,培养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具有河南省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男,年龄在14-16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

3.身高在163-183cm之间,体重在48kg以上河南考生服务平台登录;录取时未满15周岁的,身高可放宽至162cm,体重可放宽至46kg。体型匀称,体重一般应在标准体重的85%-120%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使用空军C型视力检查表,双眼裸眼远视力均在1.0以上,单纯近视屈光不超过0.25屈光度,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或角膜塑形治疗,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纹身、刺字、疤痕等。

5.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6.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选拔程序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一般要经过初选、定选两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组织报名

登录省教育厅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开设的航空实验班网上报名窗口,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通过上述方式自主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二)招生检测

初选。3月1日至17日,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在各地级城市设立初选站,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具体检测地址开检前三天在“空军济南招飞”微信平台上发布,请参检学生就近参加检测。

定选。5月,根据初选合格考生初选身体检测和文化成绩情况,遴选确定700名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参加定选学生名单将于4月中下旬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河南省实验中学官网和“空军济南招飞”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公布),地点设在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05号),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政治考核由空军招飞办济南选拔中心会同公安部门进行。通过定选和政治考核的学生被确定为预录取对象。

(三)投档录取

经定选筛查,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中考成绩优异的考生方可投档, 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培养模式

1.针对飞行学员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坚定的飞行志向、强烈的飞行兴趣、良好的身心素质、扎实的文化基础。

2.文化教学由承办中学负责,航空特色教育由空军组织实施。航空实验班教学管理与其他平行班保持一致,课程按照国家课程规定统一开设,教育教学活动按照中学传统统一开展。空军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分批组织航空班学生进行航理教学、地面学习、模拟训练和实装飞行,对学生飞行潜质进行量化评估,训练和往返交通等费用由空军承担。

3.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政策及相关待遇

1.招生计划单列。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单列招生计划,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普通高中。

2.检测不花一分钱。空军招飞检测是国家行为,考生报名检测等各方面均无需交纳任何费用,定选期间食宿、往返路费均由空军予以核销。

3.师资力量雄厚。空军选派现役军官常驻学校,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学生享受全省一流教育。现有专职教师18人,其中高级教师职称8人,省级教育教学专家1人,省级骨干教师1人。

4.各类保障全面。在校期间,空军为学生每人每天发放25元伙食补贴,每月发放400元生活津贴,成绩优异、现实表现好的学生将获得空军提供的专项奖学金;参照普通国家军事院校成长学员标准免费发放制式服装、鞋帽、被褥及相关学习用品。

5.高考加分政策。将学生飞行体验评定结果纳入招飞综合择优评价体系,按照A、B、C、D、E五个档次,分别折算为60、50、40、30、0分,空军招飞时,计入高考成绩,与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一并投档录取,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航空实验班学生。

6.发展平台广阔。学生高三毕业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和高考成绩均合格者,由空军输送到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培养,并建立军籍,享受军队成长干部的相关待遇。对未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并志愿报考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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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南考生服务平台登录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后,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全省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河南考生服务平台登录;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月28日18:00,其他为12月5日18:00。

网上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除外)、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12月7日9:00开始,12月11日18:00结束。没有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享受相应的照顾或专项等政策。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河南考生服务平台登录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河南考生服务平台登录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地点及手续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居住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八)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实行高考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报名系统通过考生身份证号将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点、普通高中学籍等信息对接,如出现不一致,将提出警告信息,需要逐一查清。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将与公安户籍信息对接,进一步核实考生户籍、身份、民族等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二者不得兼报(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舞蹈类和表演类。报考并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美术、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四)报考以下三种类型的体育相关专业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类型1.报考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

类型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体育单招生),须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专项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类型3.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报考高校的专项考试,根据资格条件和专项考试情况,由高校确定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要求。

以上三类招生政策不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相关专业文件为准。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职教师资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是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报名时填写证件号。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区)招办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应届生的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招办予以督查、复核。往届生等社会人员的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招办负全责。各级招办要建立健全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考生资格审核一律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对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薄、学籍表等进行比对;如个别考生填写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考生父母依法不具有监护权或监护能力),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明确填写已故;对无故缺项或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高校退学、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外省户籍在我省报名等情况考生的资格审核,杜绝各类违规报考。

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对于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体了解并切实查清考生接受教育经历。

省招办对全省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核验,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反馈给市、县(市、区)招办,逐一查清后书面报告省招办,省招办再次核验确认,确保全部正确无误。

八、资格条件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国家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以及残疾人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考生“资格条件申报”。

(二)申报要求

对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将根据户口本及身份证信息进行审核,无需网上申报。其它类别的“资格条件申报”均须在网上提交申请。操作办法: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选择相应项目申请。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请。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及退役军人证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1年12月前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2011年12月后入伍的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台湾省籍考生:省外侨办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或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行;入选国家“”和省“*”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5)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薄。

(6)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10)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2)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2.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国家专项: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第四条第(五)项的要求即可。

4.残疾人考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证件号。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四)审核程序

考生申请后,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办审核。非在校生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招办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照顾对象1-4项的,原件连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上报省辖市招办复核(直管县直接报省),其他照顾对象的复印件存档,原件退回考生。省辖市对县级上报的材料审核无误后,由招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招办。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18日。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认可。

九、报名信息公示

各级要按照要求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报名结束后,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民族、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直属报名点等地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各级公布的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公示期满后,由报名点负责人(中学校长或县、市、区招办主任)分别签字确认。

考生资格条件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资格条件类别、加分分值等。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市、县(区)招办审核的考生资格条件信息,须在招办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办对各市(县)上报的考生资格条件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信息公示时,各级招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讯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回复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

十、体检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院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涉及到保护考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确保每个考生知晓体检结论及对填报志愿与录取的影响,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十一、报名收费

继续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即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除上述费用外,其中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每个艺术专业类别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其中: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统一先按每个考生一个类别缴纳(100元/人),统一网上支付;如考生报考2个或2个以上类别,待考试类别信息汇总后,需补缴的余款由县区招办代收后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交省招办。

各地要严格按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和电子信息采集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体检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

十二、组织管理与服务

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级招办负责设置,省辖市招办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其中市(县)级招办须设置直属报名点,主要负责非应届生报名事宜。中学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考生报名。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等的报名由户籍地的市或县级招办直接负责,一般应在当地招办服务大厅设立直属报名点。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和帮助。报名点汇总后报省招办备案。

各地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报名宣传和各项报名准备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办理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制定本地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做好宣传引导,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高考报名的过程也是面向考生服务的过程。各地要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本着服务考生、方便考生的原则,规范报名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报名环境。要以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要努力做到应知尽知;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加强考生报名的培训指导,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释清楚;手续暂时不完备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

各地各中学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的时机,加强对考生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考生认真阅读并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相关规定,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享受照顾政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凡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级招办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招办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不得推脱责任、上交矛盾。

对口生、专升本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按以上要求随普通高考一并进行,具体文件另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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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豫招中[2019]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7号)通知要求,做好我省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 2”分段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 2”分段制的高职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 2”),招生对象为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新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4.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 2”和小中专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或“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二、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招生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入校报到,并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

招生学校做好信息采集的同时要根据新生类别分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 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任务及计划编制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今年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中专招生规模为27万人,根据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总人数,招生任务已分解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附件1),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生源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19]33号)要求,“五年制”和“3 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学校要依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厅批准,报省招办备案后执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省直厅局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并以正式文件报省招办(注明已与主管部门确认沟通)。市管(含县、市、区)学校和民办学校中专层次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计划部门审核批准(附件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6号)文件精神,跨省招生生源原则上以初中毕业生为主,须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教育部批准下达跨省招生计划方可招生,省内所有招收外省生源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按规定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外省生源不得在我省办理录取手续。

省外学校在豫招生须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省招办备案后方能安排招生。

除个别学校外,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

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3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省招办通过该平台统一发布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初中学校。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 2”、小中专(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普通中专考试工作。单独组织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的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前培训、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管理及评卷等工作,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防出现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发生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安全事故。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14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 2”招生,考生须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省定分数线,学校应优先从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市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26日前,将经过审核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投档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录取信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全省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招生宣传及集中录取安排等工作。春季入学的学生随10月中下旬一并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单独办理。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盖章。“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所录新生名册由省招办审核并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属学校所录普通中专新生名册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审核盖章后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教办学[2017]118号)文件精神,我省的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学生后两年高职阶段录取电子数据由省招办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五年制”、“3 2”升转段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信息采集数据上报等要求,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8]16号)执行。有关学校应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和工作要求,升转段对象必须具有当年“五年制”、“3 2”正式录取手续,并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所有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信息。对学校拟录取考生,我办审核后将统一打印升转段新生录取名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要指导当地五年制、“3 2”学校做好升转段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工作,“3 2”联办普通中专学校要主动与联办高校联系沟通升段事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办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二)严格新生信息管理,所有信息必须经“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审核,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新生信息不得随意更改。(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四)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当年集中录取办公时间内办理。(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七、宣传和服务

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各级招办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不得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八、交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生办公室。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收取。

按照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普通高校招收的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专科升转段学生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收款名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银行帐号:41106120001817034676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南阳北路支行,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普通中专录取费或五年制“3 2”升转段录取费。 ;

河南高考报考网站

河南高考报考网站: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录取信息以及高招体检报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将向关注并绑定考生信息的考生一对一推送成绩和录取结果。

河南高考报考注意

1、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6日开通。考生须首先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然后点击首页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系统(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登录成功后还需输入动态密码)并填报志愿。

2、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考生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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