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哪些书失传了
公元前213年—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统一思想,建立专政主义政治体系,下令在全国焚书坑儒。
被焚烧和失传的书籍有:
1.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全部烧毁,以防人们以古论今,推崇先代政绩,不利专制统治;
2.焚烧《秦记》外的列国史记,不属于博物馆私藏的《诗》、《书》被烧毁;
3.焚烧儒家书籍,《春秋》、《左传》;
4.《连山易》、《乐经》、《六国史书》失传;
5.烧《尚书》、《诗经》、《道德经》,都是秦始皇想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历代君王的治世思想,而厚今焚古;
保留医学、占卜、种树、农牧业等技术实用书籍。
“焚书坑儒”是中国历史上的一起重大事件,影响深远。
秦统一中国后,诸子百家的学术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以李斯为代表的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儒学的斗争,最终导致了“焚书坑儒”事件的发生。
引发“焚书坑儒”的直接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件事情上:一是中央集权与分封诸侯的争论上,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主张在燕、齐、楚等离秦较远的地方分封皇子为王;廷尉李斯主张行施郡县制度,反对分封。二是博士淳于越主张学古法,“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以巩固秦政权。已当上丞相的李斯斥责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廷,惑乱民心。并借此向秦始皇建议: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令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卜筮、农作书不禁。民间严禁私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李斯的建议,正符合秦始皇维护君主专制的需要,因此,他当即下令全国执行。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焚书”的第二年,卢生、侯生等方士和一些儒生议论朝政,还有人求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下令追查、逮捕儒生、方士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