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63

夫妻个人债务能执行共同房产吗

一、夫妻个人债务能执行共同房产吗

不能,就算是执行共同房产的,也是执行的是共同房产中属于欠债一方的个人部分。但财产是生活必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共同生活、养育子女、老人等;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从事的为了增值共同财产的经营性活动形成的债务。

3、债务的性质。由于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由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如果个人财产不足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房屋,但财产是生活必需的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公平法务网 www.523it.com www.523it.com进行咨询。

文章分类
百科问答
版权声明:本站是系统测试站点,无实际运营。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XXXXX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