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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如果违约怎么维权呢

协商不成,可以投诉。

【案情简介】

2009年9月14日,江先生通过海曙一家房产中介公司选中了市颐和名苑的一处房产,并以184.8万元的价格与陆先生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按合同规定,江先生支付5万元定金,后又支付首付房款69万元,余款110.8万元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按揭。买卖中介服务费1.6万元由江先生承担,并在签约日付清。合同签订后第四天,陆先生通知中介公司和江先生要求解除合同,遭到拒绝。后双方未能就合同解除或是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江先生诉至法院。

法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查明,涉案的房产登记在被告陆先生及其妻子王女士名下,但在整个合同签订、履行以及相关协商阶段,王女士都未到场,合同上的签名也是由陆先生代签。

法院认为,涉诉房产系被告陆先生、王女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出卖房屋等重大问题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陆先生擅自处置涉案房屋中属于王女士的份额,事后未得到王女士的追认,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对此,陆先生承担主要责任,而江先生也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房屋增值情况、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原、被告各自的过错责任的大小等因素,法院判决江先生与陆先生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无效;陆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归还江先生购房定金5万元、赔偿江先生损失40万元。

主审法官表示,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房价上涨,各地频频出现卖房者违约的纠纷案件。市民在购买房屋时,遇到夫妻一方售卖共有房产时,务必让对方同时答应并签约,若一方不便到场,应要求出具,最好进行司法公证,以免在发生纠纷时遭受损失。

【法律解读】

买二手房协议已签,房主想反悔签的协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协议上应该有过户时间等细节问题,如果业主耍赖不去,可以根据协议加上定金收据对业主进行合法起诉,当然最好是给中介方施加压力让他们去追回定金,定金不同于押金,定金业主要退还给自己,并加赔,所以这件事责任方完全在房主不必担心,在这里提醒,将来在看好了房子一次付给房主定金这样,房主就不敢轻易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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