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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算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来在夫妻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所以说一般不按照共同财产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公平法务网 www.523it.com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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