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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家暴一方不想离婚如何处理

可以协商,但协商未委托律师处理。如果男女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想离婚的一方会提起诉讼,直到法院通过法律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家暴的认定在法律上比较严格,如果法院认定为构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
一、夫妻家暴一方不想离婚如何处理

1、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受害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按以下情形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标准

1、何时可以申请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也包括其他具有亲密亲属关系的人,例如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姑嫂等亲属。另外,家庭成员不以共同生活为必要条件。

2、谁可以申请

男性遭受到家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反家庭暴力法对所有家庭成员均一视同仁。法院是审判机关,实行不告不理,因此要想启动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应当由当事人或者法定主体依法提出申请。

(1)受害人本人提出申请;

(2)其他法定主体代为提出申请。可以是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

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受害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通过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方式维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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