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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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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问答
01-01 08:00
百科问答
凶宅多少年后就不算了【凶宅为什么不能住人】
凶宅多少年后就不算了【凶宅为什么不能住人】 一般来说,凶宅住过人7-8年以后没问题,就不再算是凶宅了,但是如果房子长期没人住,一直空着荒凉着,那么不管多少人,再住人,也会令人感到后背发凉。” 谁说没人敢买?医生、护士、警察这些群体就是购买凶宅的生力军,他们不信鬼神,多用于自住,炒房者则多是将房产用于出租或者转售。 我差一点购买了凶宅。我姐在沿海某城市,那里气候宜人,用于过冬,因为冬天我们这儿比较冷,我看上了一套二手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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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问答
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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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贬值费是不是客观损失
凶宅贬值费是不是客观损失凶宅贬值费是不是客观损失 所谓的“凶宅贬值费”只是部分人的一种主观评价,有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在结果上也非常难以衡量,就连专业的评估机构,也无法对“凶宅贬值费”作出准确的评估,法律应该不会支持房东主张的“凶宅贬值费”的诉求。 所谓“凶宅”,《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不吉利的或闹鬼的房舍。”旧有的观念认为,房屋内曾发生过人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由于死者阳寿没有过完,会死的很不甘心,通常会阴魂不散,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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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问答
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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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买卖而引发的撤销权纠纷
凶宅买卖而引发的撤销权纠纷凶宅买卖而引发的撤销权纠纷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出卖人王某甲。 上诉人(原审被告):出卖人金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买受人洪某某。 原审第三人:王某乙。 2011年3月2日,洪某某与王某甲、金某某、中介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一份,约定王某甲、金某某将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某处12号的房屋转让给洪某某,房屋总价款为6780000元。合同载明王某甲、金某某对该房屋的所处位置、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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