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付了认筹金可以退吗? 买房交了认筹金迟迟不退该怎么办
一个网友买房,对方是个中介,要求入会员才有选房资格,入会员的方法也特别奇葩:
要求用存单保管的方式,你看看,奇葩不,你有5万块的存单,就可以入会,优先选房了;
这哥们担心,会不会有问题,实际我估计中介是想看看你有没有钱买房,哈哈,奇葩不?
楼市火了,买房的各种奇葩定金,订金也开始多了起来,什么认购卡,认筹金,五花八门;
就一个目的,还是那个套路,让你觉得房源不够了,赶紧买吧;
于是,大家伙也挺配合,都开始交钱认筹,放存单选房;
二手房也是,各种定金,房价涨了卖家不卖了,各种违约层出不穷;
目的都是一个,利益和钱惹得祸,背后都是人性最龌龊的一面,实际是对规则践踏;
今天聊一聊关于,定金,订金,认筹金,认购卡的事情,践踏规则,为什么呢?
这里面有好多说法,一定要搞清楚了;
第一:买房当中有4金,看看都有哪些?
一是定金,这个之前新闻报道过多次;
这个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什么呢?
担保法有规定,定金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条件,也就是属于对赌违约的条件;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面临着定金拿不回来了,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面临返还双倍定金;
这个最常出现在二手房的一些实例当中,特别是这一两年,二手房买卖中,卖家违约占据比例太大了,那么就面临着被强制执行,或者双倍返还定金的赔偿,当然合同中约定的要按照合同法履行;
二是订金,这个一般被认为临时认购金;
这个订金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但是又受制于法律效力,那就是买卖不成仁义在;
凡是这类订金,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前,可以反悔,也没有任何的担保义务;
不论是哪一方违约,都是要原路返还这个订金的,一打官司,保证是一路返还,最多就是为律师充值,为法院充值,何苦呢?
三是认筹金,这个是怎么回事呢?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操作的都是这类认筹金的这么一个方式;
有的开发商玩的更高级,就是出售认筹卡,这个认筹卡代表几个意思,也有等级;
金卡认筹卡,钻石认筹卡,等等吧;
怎么个意思呢?
一个是认筹卡也是营销的手段,钻石卡比金卡交的钱多,优惠也多,选房次序也有差别;
例如,缴纳的钻石卡1万,正式购房的时候顶3万,金卡充值5000,到正式购房可顶1万得房款,等等;
另一个是,开发商可以解决前期资金的一个好办法;
四是诚意金,这个比较模糊,哈;
这个诚意金,一般是这么个玩法;
首先,金额比较小;
其次,具有时效性,为什么这么说呢?
就是说,这个看好你的房了,需要筹钱,或者说需要和老婆商量,我先给你一个诚意金;
最后,价格的一个约束,什么意思呢?
就是约好了价格,当然诚意金大多数,还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打官司也很难维权,理论上要退款,但是有时候也对赌一个时间要约束双方,对不对;
第二:不论什么定金,订金,认筹金,都是有可能违约的;
开发商违约了,收了你的定金,你去退房试一试?
多数都退不了全部款项,除非你的舅舅是消防局,土地局,对不对?
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开发商,你买新房的时候,你要看清楚,想清楚,不要一哄而上,最后后悔;
二手房的违约,不在于规则,在于人性的风险,这一点阿永哥无数次的说过,为什么呢?
房价涨了,过户的过程中,卖家不卖了;
保全也好,什么也好,多数是不能够强制执行的,因为买房,多数是贷款买房;
那也就只能打个官司,要求赔偿,实际都是两败俱伤,为什么呢?
保全了房屋,卖家想卖给谁都不能,只能在那里放着,几个月后卖不了,对不对?
买家也得请律师,也得起诉,这都得充值吧?
契约精神,在我们身边,表现的最淋漓尽致的,违约之后再考虑违约成本;
阿永哥点评:
一是违约之后是有违约成本的,对于二手房卖家来讲,或许还值得一提,对开发商就是九牛一毛;
二是四个金里面,除了定金之外,其他三金都是可以退还的;
三是定金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缴纳就要承担责任,没有用特殊约定的话,收受方,也就是卖方是要双倍返还的;
法律还是保护了买家,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买房卖房,怎么增值,怎么识破买卖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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