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简介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
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发布,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延伸阅读
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为三到五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主要成员不能担任村务监督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会议也可以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懂得相关的村务、党务、财务知识等。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