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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可以婚迁调动吗

以结婚为理由是调动不成的,教师异地调动可以以“对调”的形式或者直接履行相关手续调动到另一方工作所在地。

一般以结婚为理由的“调迁”是适合高校毕业生,如果高校毕业生男女双方确立了结婚关系,女方预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工作,女方可以凭借双方的结婚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人社局带着报到证报到、迁移户籍,之后女方可以以生源地高校毕业生的身份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参加各类民生项目性就业招考考试;如果女方是研究生学历,可以直接按照相关政策分配工作。

问题中描述的男女双方在异地,而且各自都是具有事业编的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凭借结婚证和结婚关系为理由是不能够直接调动的。

问题中描述的异地双方教师,因为已经成为两地的具有事业编的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调动是具有一定的困难的,因为两个地方的教师各自在任教所在地具有独立的事业编和工资关系。

问题中描述的女教师预调动到男方工作所在地,必须拿到男方人社局人事股签发(出具)的“商调函”,同意女教师调动到男方工作所在地从事教师职业(一般一个县区的所有人事关系由男方工作所在地县委书记负责,双方必须找到一个中间人能够在县委书记处审批,这一点有困难,而且难度巨大)。

女方拿到男方工作所在地县区人社局同意女教师调动到男方工作所在地的商调函之后,女方教师可以按照如下程序办理调动到男方工作所在地工作的手续:

1.女方拿着商调函到自己工作所在地人社局人事股,由人社局负责人根据商调函给女方工作的教育局人事股开具办理提调人事档案和出具工资关系的相关证明函件。

2.女教师拿着人社局开具的相关证明函件前往自己工作系统的教育局人事股,由人事股工作人员根据教师的职称以及工资关系等状况开具工资证明,并在档案室提取教师个人的人事档案。

3.教师拿着教育局开具的工资关系证明函件和人事档案再次回到人社局,由人社局工作人员根据教育局开具的证明函件,再次以人社局人事股的名义,向男方工作所在地人社局开具女方人事关系调动函件,之后女方带着调动函件证明和人事档案前往男方工作所在地人社局人事股办理。

4.女方将自己工作所在地人社局开具的各种工资人事关系证明函件交到男方工作所在地人社局人事股之后,就居家等待着人社局研究。

5.人社局按照协商的人事分配关系,最后可以将女教师人事关系分配到男方工作所在地教育系统,最后由教育局具体将女教师分配到自己辖区的各个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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