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OTA升级规范出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备案+存档
汽车OTA升级规范出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备案+存档
当前,汽车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的车机系统 Bug,在传统汽车上,可能需要车主将车辆开到 4S 店去进行升级维修。而现在智能网联汽车,支持整车 OTA,或许主机厂推送一个“OTA 升级包”,就能够将一些车身控制软件安装在系统中,从而解决车身 bug。
不过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汽车主机厂可能会滥用 OTA 技术,导致车辆的升级风险不可控,或者利用 OTA 来混淆车辆因质量缺陷进行必须的召回。
为此,去年 11 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规定需要对产品进行 OTA 升级的企业,需要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
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次发文进行补充通知:
一、生产者备案采用 OTA 方式的技术服务活动或召回时,需提交《汽车远程升级(OTA)安全技术评估信息表》,《信息表》填写要求参见《汽车远程升级(OTA)安全技术评估信息表填写指南》。
二、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通知发布前实施 OTA 的,生产者应在本通知发布后 30 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信息表》。本通知发布之后实施 OTA 的,生产者应在 OTA 发布前 5 个工作日内提交《信息表》和电子版升级包。
技术服务活动备案和召回备案通过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信息表》(盖章版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邮箱(vrecall@dpac.org.cn)提交。电子版升级包以光盘形式邮寄至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来自: 驱动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