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赵女士在女性沐浴区洗澡,突然从淋浴区对面走来一个男的,没多久,又走出来一个高个子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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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实时资讯.案例)浙江宁波,40多岁的赵女士,去某沐浴中心洗澡,脱光衣服,进入沐浴区,准备洗头的时候,突然从淋浴区对面出来一个男的,赵女士当时就懵了,结果没多久,又走出来一个高个子男的。(来源:光明网)
赵女士被吓得嗷嗷惊叫,惊慌失措,飞快跑出淋浴区。浴室工作人员闻声而来,气愤不已的赵女士当即报警,并要求浴室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最后赵女士接受了浴室方的书面道歉,并且法院调解下判处浴室方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经查,两名男子是负责浴室维修的工作人员,案发当时,女浴区内有设施正在维修。可是维修归维修,浴室现场却并没有相关警示牌,也没有人对赵女士这样的消费者进行任何的提醒告知,所以才导致赵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看光吓到,她的隐私权遭到了侵犯。
依据《民法典》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未经他人允许,通过侵扰、泄露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由于浴室管理工作混乱或者不到位,导致赵女士的隐私权被侵犯,浴室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除此之外,赵女士去浴室消费,浴室方提供舒适安全的洗浴服务给赵女士,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由于浴室方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瑕疵,浴室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浴室方的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竞合关系,赵女士仅可以依据其中的一种去向浴室方主张赔偿,并且均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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